总务中心开展超市食品安全检查

作者: 时间:2018-06-25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规定,规范学校超市食品管理,提升校园食品环境,6月24日,商贸中心负责人组织学生膳食委员会成员前往校内各超市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要求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展开,通过细致的排查,校园食品安全环境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邮编:3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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