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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外院研 [2015]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5〕44号)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省科技厅课题,现将2016年度有关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和引导性项目等5类项目的,只能申报其中1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四)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相关申报指南及《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并体现项目创新性;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五)各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其中: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2.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承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具体详见即将发布的《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推荐时间如下: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涉及部门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

推荐单位

推荐项目

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处室及截止时间

1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区域发展项目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2015年9月15日

2015年10月15日(系统关闭)

高新、农业、社发处

2015年10月20日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2015年9月15日

(大赛项目:2016年2月29日)

2015年10月15日(系统关闭)

(大赛项目:2016年3月15日)

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0日

(大赛项目: 2016年3月20日)

3

星火项目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2015年9月15日

2015年10月15日(系统关闭)

星火办

2015年10月20日

4

对外合作项目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2015年9月15日

2015年10月15日(系统关闭)

合作处

2015年10月20日

5

引导性项目(原工农社重点项目)

省直单位,(福州和厦门资助经费自筹)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10月30日(系统关闭)

高新、农业、社发处

2015年11月5日

6

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

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具体名单由政策处另行通知

2015年11月20日

2015年12月10日(系统关闭)

政策处

2015年12月15日

7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厦门资助经费自筹)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10月30日(系统关闭)

基础处

2015年11月5日

8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有关高校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10月30日(系统关闭)

高新、农业、社发处

2015年11月5日

9

软科学研究项目

省直单位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10月30日(系统关闭)

政策处

2015年11月5日

10

公益类计划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及其他专项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2015年10月10日

2015年10月30日(系统关闭)

政策处

2015年11月5日

备注:申报开始时间为8月1日,申报项目负责人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申报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项目申报人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省科技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我校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有两个项目单独给我校分配了推荐项目数,项目为:2016年引导性项目申报3项和2016年度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申报1项。另外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201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的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和杰青项目各1-2项,该项目省教育厅和新上本科高校有项目推荐数。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如有符合条件亦可申报。

(二)省科技厅项目需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要申报省科技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未开通项目申报账号和密码的,可向校研究与发展中心申请开通项目申报的账号和密码,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xmgl.fjkjt.gov.cn/p_outnet/page/index.jsp

四、联系、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各类项目联系咨询情况如下: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业务处室

项目类型

相关业务处室

区域发展项目

高新处、农业处、社发处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星火项目

星火办

对外合作项目

合作处

引导性项目(原工农社重点项目)

高新处、农业处、社发处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基础处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高新处、农业处、社发处

软科学研究项目

政策处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合作处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成果处

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项目

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二)咨询电话

政策处:0591-87882060 计划处:0591-87881125

基础处:0591-87882899 高新处:0591-87881523

农业处:0591-87881277 社发处:0591-87883255

合作处:0591-87869556 星火办:0591-87882043

创新资金管理中心:0591-87810353

校研究与发展中心联系人:林平;联系电话:27561335,15980513600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5〕44号)

研究与发展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5年8月4日印发

  • 附件【download..docx.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研究室信息处《发布三季度信息报送参考选题及要求的通知》以及致公党福建省参政议政室《转发省委办公厅<2015年下半年〈八闽快讯〉报送要点>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