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7〕56号),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一)教育厅根据我校往年承担项目情况、我校中青年教师占全省总数的比例等,统筹安排项目推荐数。学校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严格按项目推荐数进行推荐,经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教育厅将对立项项目予以一定资助。
(二)根据学校评建工作安排及各单位往年课题立项情况,本次申报采用系部推荐,学校审核上报形式。
四、材料报送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每校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每校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请各项目申报人将以上材料于2017年6月20日前送达行政A楼,电子版发送至徐才华老师的CRP邮箱。
联系人:徐才华
电话:27561335
附件:
1.2017年教育厅(社科类)项目申报书
2.2017年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
3.2017项目申报汇总表(社科类和科技类)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