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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提供良好地科研平台,我校与省教育教学研究所共同建立了“纽约国际手机登录福建省教育科研协同创新基地”,现拟组织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4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

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申报者须具有高级(相当于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请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推荐,并提供推荐人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申报者必须参加过县、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并提供相关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办提出。

5.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6.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独立成果,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7.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课题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

报送材料包括:①《申请评审书》(纸质)一式2份;②加盖系部公章的《申报汇总表》(纸质)1份;③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与参加过县、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的证明。

请于2017年10月9日前上述申报材料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行政A楼806科研管理室,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徐才华老师的CRP邮箱。

联系人:徐才华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2017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书

2.申报汇总表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7年9月19日

  • 附件【download..doc.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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