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长乐区公安局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 时间:2018-01-12 点击数:

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施行一周年之际,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18年1月10日,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与长乐区公安局在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活动的宣传。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公安部门负责同志简要介绍了《管理法》的立法背景、目的、意义及高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注意事项等情况。通过此次普法活动,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了解掌握了《管理法》的条文规定和登记备案的流程,增强了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与高校交流合作的能力和信心。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邮编:3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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