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发电机房)值班安全制度

作者: 时间:2015-09-18 点击数:

一、不得在值班室内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放物品。

二、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

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剂维修擦洗电器设备。

四、保证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五、保持电房整洁,定时清洁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等设备,防止尘污造成短路。

六、经常检查避雷装置,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修线路和设备。

七、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每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八、爱护消防设备,并定时检查,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可用。

九、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报告保卫科和领导,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原因。

十、若遇停电及时发电,保证学院正常用电。

十一、遇下列情形,应进行特殊巡视:

1.狂风、浓雾、雷击、高温等恶劣天气。

2.系统接地或短路故障。

3.新设备或检修后设备投运。

4.运行方式变更或采用新技术。

十二、凡违反本制度者,按学院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邮编:3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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