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2﹞17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福建省教科“十三五”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凡省教科规划办批准立项的2020年专项课题以及已申请延期的2019年专项课题,符合结题条件的都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确有客观原因无法结题的,或因故事实上已经终止研究的,须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或课题研究终止报告,书面情况说明或研究终止报告一般应在本次结题期间提交。否则,按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处理。课题未结期间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公布逾期未结题的课题及负责人名单。
2.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须向省教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经同意后备案管理。课题负责人在延缓期内不能申报省教育规划课题。
3.课题若有重要变更的,须在中期检查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加盖所在单位和科研主管部门公章(课题负责人和题目原则上不得变更)。
4.报送的课题组成员以十四人(不含课题负责人)为限,课题组成员排名顺序在各课题组自行排序的基础上,由省教科规划办按成果贡献大小予以认定。
5.此次课题的结题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课题在满足结题条件下,若相关成果获得“福建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所在设区市“市教学成果特等奖”可免鉴定,等同优秀。
二、结题程序
1.课题的全部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组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结题检查工作以“书面材料检查”为主。
2.专项课题鉴定工作可由课题组自请专家进行。结题过程和标准请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求统一实施。课题组及专家填写《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结题鉴定表》,并将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所有的电子版材料要进行统一压缩,材料命名为“学校+负责人姓名”。)以及《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三、结题材料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加盖省教科规划办公章的课题申报评审书复印件;
3.《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开题报告表》(原件或复印件);
4.《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原件或复印件);
5.《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结题鉴定表》(电子材料只能发word版或pdf版,不能发扫描件。纸质材料需要寄原件);
6.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总报告;
7.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成果公报及课题组成果统计一览表;
8.《申报汇总表》(这是最终体现在结题证书上的信息,请认真填写);
9.反映研究成果的其他公开出版资料(复印件),如论文、专著、编著、教材等;
10.免鉴定课题的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全部做成一本(装订顺序见附件),一式一份(即一共交上来一本即可),统一用A4纸打印。各表格请按要求规范填报,保证材料一致性,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成果要求
1.代表作发表的基本要求:课题应在CN刊物或《福建教育研究》杂志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者提交1篇获得设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必须有相关证明),或获教学成果奖励的相关研究报告、决策报告和论文等。已有公开出版著作的不受此限。汇编、论文集等未发表的成果不得作为代表作。
2.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等)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在成果汇报材料中须有成果体现,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3.成果发表须注明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规划202*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标识或多家注明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4.研究成果必须源自课题研究,课题批准立项前的成果不得作为代表作。
五、结题联系
纸质材料以院部为单位集中报送,报送时间: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0591-27561335
附件:
1.材料装订格式
2.专项课题资料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研究与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