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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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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院研〔2016〕66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6]67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和鼓励我省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潜心从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能力,激励原始创新,更好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设立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和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省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优先资助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立项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2.根据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数为2名。

3.学校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并根据本校项目推荐数,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4.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100个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

三、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

2.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请校属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16年10月17日前交至研究与发展中心行政A803,电子文本发CRP邮箱。

联系人:游秀凤; 电话:0591-27561025。

附件:

1.2016年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6年9月30日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6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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