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MERGEFIELD发文编号闽科计〔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和STS项目等7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企业申报2018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限项要求详见指南。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五)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六)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七)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八)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九)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具体安排
(一)省科技厅项目需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申报人员如未开通项目申报账号和密码的,请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
fjkjt.gov.cn/),选择“人员(专家)注册”进行注册,注册信息保存成功后重新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继续完善“教育背景”、“专家经历”等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及职称证书(高级职称必须上传)等附件后再提交给管理员审核,同时需联系研发中心徐才华老师分配申报用户账户。
(二)申报开始时间为4月10日,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除科技厅网站外,申报单位也可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
(三)请各系部负责人组织本系部教师积极申报,务必于5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上报。
联系人:徐才华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7〕19号)
2.省科技厅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