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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委宣传部关于2017年度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学习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平台和学术高地功能作用,着力加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阐释,加强对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咨政建言,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项目申报

本年度市属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5万元。

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主要提供选题范围,具体题目可自行设计,不符合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获得立项的项目完成后,重大立项项目成果应在中央主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篇末可署执笔者单位姓名,不少于2500字)刊发;重点立项项目成果应在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一般立项项目成果应在市级以上CN刊物(或《福州社会科学》)上发表,并标注“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7年度重点(或一般)项目”字样,否则不予结项。

未获重大项目立项的研究成果若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发表的(篇末可署执笔者单位姓名,不少于2500字),可按程序追加其为年度重大项目。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往年项目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今年项目。已获得省研究中心、省委讲师团、市社科规划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市研究中心项目。除重大项目、委托项目外,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市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见附件3)活页一式10份;(3)《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7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1份,申报材料(1)与(2)要求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请于8月1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达行政A楼806科研管理室,电子版发送至徐才华老师的CRP邮箱。

附件:

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3.《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

4.《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7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7年7月21日

  • 附件【download..docx.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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