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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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7〕29号),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组织开展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调研,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应按照“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附件)所规定的选题方向范围和相关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省发改委、经信委、海洋与渔业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二)申请科技厅资助经费不超过附件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经费预算及其计算依据应认真编写,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重大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STS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企业牵头的项目负责人可延长至65岁。

(六)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自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二、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8月10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申报人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人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合作各方合作协议、企业年度统计报表或研发投入明细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上年纳税证明等)。

推荐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进行内部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8份,于8月30日前提交到行政A楼806。

联系人:徐才华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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