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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闽教科规〔2017〕22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参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总要求

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两岸职业教育课题研究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推动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2.申报两岸职业教育研究课题,要围绕当前两岸职业教育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设计具体的选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重点支持可为我省教育管理提供决策服务的项目、有利于预测闽台职业教育未来走向,可为我省开展对台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提供理论依据的项目、有利于提升两岸高校校际交流与合作层次的项目、有利于实现两岸高校课程衔接与教学资源共享的项目、有利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鉴体系建设的项目、有利于我省高校人才培养与我省产业发展的项目、可为我省高校学生赴台学习提供风险防控决策依据的项目等。努力推出一批有思想深度、有理论创见、有决策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两岸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分为委托研究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委托研究专项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事业发展需要由相关单位承担。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万,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万。

4.申报者须参照课题指南(附件1)设计项目,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分论文、研究报告及著作三类。论文、研究报告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著作类要求在二年内完成,委托研究专项的完成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须标注“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字样及立项编号。

7.申报的项目经评审后将予以公示。项目资金管理参照《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执行。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校在职教师,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份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材料报送方式

于2017年12月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A4双面印制)连同汇总表报送至行政A楼806科研管理室,并将最终版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至徐才华老师的CRP邮箱。

联系人:徐才华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2.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3.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4.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7年11月21日

  • 附件【download..doc.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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