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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8〕32号),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根据各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及各单位往年课题立项情况,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请各系部负责组织好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按项目限额进行推荐,经学校审核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系部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加体系部公章)、《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系部公章),《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各系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18年6月25日前提交至行政A楼806,电子版发送CRP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游秀凤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2018年教育厅项目申报书(社科类)

2.2018年教育厅项目申报书(科技类)

3.2018项目申报汇总表(社科类和科技类)

4.各单位推荐额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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