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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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8年度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提出的重要思想和观点,积极开展对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咨政建言,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争当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项目申报

本年度市属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重大项目根据申报情况拟立1-2项,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重点项目拟立10项,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一般项目拟立20项,每项资助金额0.5万元;委托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市委宣传部另行研究组织定向申报。以上项目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主要提供选题范围,具体题目可自行确定,不符合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获得立项的项目完成后,重大立项项目成果应在中央主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篇末可署执笔者单位姓名,不少于2500字)刊发;重点立项项目成果应在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一般立项项目成果应在市级以上CN刊物(或《福州社会科学》)上发表,并标注“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8年度重点(或一般)项目”字样,否则不予结项。申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方向下的项目,结项时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

理论研究成果如在中央主要党报党刊刊发,未获重大项目立项的研究成果若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发表的(篇末可署执笔者单位姓名,不少于2500字),可按程序追加其为年度重大项目。

三、申报要求

已获得省研究中心、省委讲师团、市社科规划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市研究中心项目。除重大项目、委托项目外,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A4双面印制)一式3份;(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A4双面印制)活页一式10份;(3)加盖系部公章的《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8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以上纸质材料以系部为单位提交至行政A楼806,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发送至徐才华老师的CRP邮箱。

2.申报截止日期: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才华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3.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

4.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8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8年6月29日

  • 附件【download..doc.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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