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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一)政治思想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

2.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

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二)学历、学位要求

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知识结构要求

1.本专业基础扎实,并在其中一两个方面有一定造诣,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和前沿知识。

2.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理论和教学理论知识,掌握教学规律。

3.至少掌握一门外语。

(四)能力要求

1.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如教学设计能力、授课能力、板书能力、运用普通话教学的能力等。

2.有较强的教育及管理能力。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能力、做好班导师工作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

3.有较强的科研创作能力。

(五)身体素质要求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积极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院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文件和规章制度。执行学院的教学计划,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各类实习和毕业论文及其它教学环节的工作。

(三)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

(四)积极进行专业建设,包括编写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教材、教学指导书及其它教学文件、资料等。

(五)积极承担班导师工作,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如社会活动)进行指导。

(六)高级职称教师应指导年轻教师的工作,并帮助其提高业务水平。

(七)通过在职学习和脱产进修等途径(包括业务进修、实践锻炼、社会调查等),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八)积极参加(教研室)集体活动,包括政治学习、集体备课、教学研究及学术活动等。

(九)对所讲授课程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本课程各环节教学工作。

(十)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授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部领导批准后贯彻实施。

(十一)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注重教学方法及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使用多媒体、网络教学技术,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十二)考核学生出勤,对缺课学生应加强教育并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有关系部,以便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十三)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并参加课程的测验、考试及考查工作(包括命题、制订评分标准、监考、阅卷、试卷分析等)。

(十四)认真批改作业,记录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参加并完成辅导答疑任务。

(十五)广泛搜集资料,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情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反映最新研究成果。

(十六)遵守学院有关病、事假的规定。不迟到和提前下课,不旷课和随意调、停课,需调课者,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十七)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向学生指定考试范围,不出复习提纲,不进行“重点”辅导,不以任何方式暗示或透露考题内容。

(十八)除按质按量完成教学、科研、辅导工作外,还应积极参与院内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工作,完成院、系部、教研室各级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具体职责

助教岗位职责

(一)承担所开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工作。担任过两年以上的助教,陆续讲授过某些课程的部分单元内容,教学效果较好的,经二级系、部批准,可担任某些课程的主讲工作。

(二)任职期间担任班导师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需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四)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

讲师岗位职责

(一)系统讲授一门或一门以上的课程,组织课堂讨论,担任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工作。

(二)参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

(三)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管理等工作,承担一年以上班导师工作。

(四)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实施实验教学,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五)每学年组织指导一至两次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六)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教学工作。

副教授岗位职责

(一)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相关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二)掌握本学科范围的最新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承担课题研究,负责和参加审阅学术论文,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举行一次以上学术讲座或讲授一次示范课。

(三)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四)根据需要指导青年教师。

(五)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实践等教学工作。

教授岗位职责

(一)至少担任本科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以上非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二)掌握本学科范围的最新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负责课题研究,负责和参加审阅学术论文,主持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或出版著作、教科书。

(三)根据需要指导青年教师。

(四)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中起骨干和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