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3号)(附后)现已发布,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也即将下达,为做好两类项目的分流工作,确保项目流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将我校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4.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 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五)申报办法与组织方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系统于2025年2月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系统未开放之前申报人可参照2024年的表格格式进行撰写。
3.本次项目评审教育部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2025年3月3日—5日,科研发展中心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学校层面预推荐项目论证,再上传至申报系统。论证轮次与实践安排将根据教育厅通知上报时间进行安排(请及时关注后期研发中心补充通知),未正式立项前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务必于2025年3月2日前将拟申报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但不限于年度项目)汇总表(电子表)同步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附件:
1.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