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于2018年4月成立,主要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组织开展校内外评估、校级数据分析及教学督导工作。
中心内设教育评价室、教学质量管理室(督导事务室)。教育评价室主要负责专项教学评估、综合性数据采集与分析等工作。教学质量管理室主要负责常规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导事务室挂靠教学质量管理室,主要组织开展“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并负责校教学督导组的行政事务。
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1.构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对质保体系各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体系本身进行定期评价和优化。
2.整理、发布、反馈各类教育教学质量信息、专项分析报告报告和整改意见,持续跟踪和评价整改情况,推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敏捷响应-有效改进”质量改进循环机制的常态运行,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3.推动“校-院-系”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效运行。
4.组织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业评估;积极推进专业认证等校外认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审核评估工作。
5.组织开展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评估、教师及学生满意度调查、重点课程评估等校内专项评估。
6.组织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和相关综合性数据表、调查表的填报工作,统筹掌握和发布校级核心数据,组织编制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研究和拟订学校有关评估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8.落实“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制,负责与校教学督导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