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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的通知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精神,按照“确保所有专业理论课程年度考试科目全覆盖”的原则,我省在原10月22日、23日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10月24日、25日上午一天半考试时间,用于安排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份考试科目。现将《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22日